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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税务会计_准则制定_需要各界共同推动_清华大学的罗玫_加密货币的金融、财务困境_Cryptocurrency 和 Token 的区别越来越模糊_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

不管是从证券方面的监管还是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会计的规则,都没有跟数字货币有一个相匹配的框架系统。

大家好!我是清华大学的罗玫。

最近我们刚刚成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我们研究中心主要是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同时由苏世民书院和姚期智院士领导的交叉信息研究院提供支持,是一个跨学科的以数字金融资产为核心的国际研究平台

区块链最开始是从技术层面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但是现在国际研究领域里,包括清华大学,金融、经济和会计教授也对区块链所产生的经济体各种现象感兴趣,所以我们这个研究中心主要围绕与区块链相关的经济体的各种现象进行研究,同时也希望推进数字资产这个领域的健康发展和规则制度的搭建,提供全球领先的智库支持和学术探索。

而且我们希望培养出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人才,因为这方面的人才特别少,清华各个学科发展得都非常优秀,但是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管理的综合性学科人才特别少,所以我们希望为此作出努力。

清华经管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罗玫发表演讲

数字货币的交易是最开始吸引经济和金融学家的关注点。

区块链技术本身对于金融和经济学家领域的相关性并不太大,但是数字货币进入交易所流通后产生的一系列现象,就吸引很多学者的关注。

今天我主要围绕国际上非常领先的一个研究领域跟大家进行一个分享,是现在金融、会计领域的研究都还没有答案的问题。

关于区块链的经济方面的研究还不太多,但是普遍对于去中心化这个组织形态带有较悲观的结论。最开始吸引人们关注的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共识机制,但通过对一些经济现象的研究,比如矿池和矿工费,我们发现去中心化的组织结构运行并不是特别有效率。区块链的组织形态给经济学家提供了原来不能检验的场景,可以检验新兴的组织形态对于效率是否有提升,对大家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不同等。

关于金融方面,最多的研究还是集中于货币的价格,货币价格到底什么因素支撑。去年牛市的情况和今年熊市的情况支撑的因素非常不一样,去年高风险集中体现在货币价格特别高,而今年熊市的状态可能是系统性风险集中得到释放的体现。

今年 5 月份我做过一个小小的研究,研究数字货币价格由什么支撑。

我们发现区块链项目的底层技术活跃状态、技术社区对项目的参与度以及项目的关注度,能够对货币价格提供支撑。

如果这个项目技术社区越活跃价格会越高。当然由于这是新兴的业态,在各种时刻货币价格的支撑体系并不一样,比如 5 月份可能是这种情况,但是现在如果再看这些项目底层的技术代码活跃度,就不能再解释这个数字货币的价格了,在系统性风险占主导的情况下,即熊市的情况下,每个数字货币单个的因素其实对数字货币价格没有太多的解释能力。

还有一些理论的模型也在寻求什么样的因素应该支撑货币价格。金融方面很多研究跟股票研究很类似,研究价格由什么决定,数字货币市场是否有操纵行为等。

会计方面学术研究非常少,我今天主要想针对国际上关于数字货币的会计和财务方面跟大家做一个深度分享。

虽然现在在业界跟区块链相关的各个行业都有很多的创新创业项目,大家对于这个讨论也特别多,比如说 ICOSTO,但是遇到最大的困境就是相关监管的法律规定,比如在美国,律师、税务师和项目方一起设计出方案,来看希望采用哪些规范,事实上很多规范都是来自于大家的创新,没有现成的监管法律条文来依据,筹资的区块链项目的监管环境非常不确定。

大家在做区块链发币项目时都尽量规避税务,尤其特别的是关于大家讨论正热的STO,如果项目符合 STO 的性质,就不用缴税,因为发行证券筹资不用缴税,但是由于税法并没有进行更新,还是以 2014 年 IRS 的税法规定,数字货币定义为 property,没有定义为证券,所以STO项目筹资还是要缴税。

即使当监管层面已经定义为证券,但是税务层面没有更新的话,这些以 STO 名义发行的数字货币项目方在美国发行的话还是需要缴税。

当然很多项目方并没有选择在美国发行。

虽然在国内大家讨论的也非常热烈,但是实际上目前的监管环境离这些实践还非常遥远,不管是从证券方面的监管还是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会计的规则,都没有跟它有一个相匹配的框架系统,即使在美国也是渐行渐变的状态。这是阻碍这个行业发展的最大因素。

我做了一个很粗略的图,内容是以项目方想筹资的时候所需要经历的一系列流程,这个流程当中涉及到很多的会计记帐和税务缴税的难点。

比如最开始项目方融资,收到比特币,发出自己的Token(代币),收到这个比特币的时候,到底这个比特币算收入吗?

实际应该算收入,但是很多项目方通过设立基金会的方式使得他们不需要缴税。

当主网上线之后把这个 Token 发给所有投资人之后,应该依据项目方跟投资人承诺的服务内容是否在未来几年内完成,来依次确认项目方的收入。这块很多项目方建立了基金会的模式规避税收,但是实际税务和会计层面是应该缴税的。

更难记账的是项目方主网上线之前所发出的空投,给投资人,也给所有人,希望跟区块链项目不相干的人也能够被吸引到区块链项目里,但是在美国收到空投的人应该交税个人所得税,但按照什么原则缴税没有固定说法,因为空投的币没有上交易所的话是没有公允价格的。

另外一个难点是主网上线之后,这个项目方分币给投资人和矿工之后,自己挖出自留的币,自留的币算他的收入吗?

现在没有算成收入,这块怎么记账也是非常难的。

所以,如果我们想让区块链相关经济体合规地发展,必须在证券法、税法、会计准则方面同时更新,但是现在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没有对数字货币进行单独的定义,包括税法也没有具体的更新。

Cryptocurrency 和 Token 的区别越来越模糊。

Cryptocurrency的特点很明显,大家都知道它没有实体,也不是法币,也不是和实物相连的电子货币,主要作用是价值交换,而 Token 被赋予的价值理念还有很多。

如果暂且定义Cryptocurrency为用于价值交换的数字货币,比如像比特币、以太坊,我们怎么进行会计计量,资产负债表怎么写?

我们在判断它是哪一种资产时,我们首先看哪一个主体拥有,以什么目的持有,这都是会计需要回答的问题。

最主要有三种持有方式:

  1. Cryptocurrency 最主要持有方式是以挖矿的方式产生的,比如很多矿工会得到奖励,还有一些矿机生产商可能售卖矿机时以币的方式得到收入。
  2. 以销售为目的而持有的 cryptocurrency,比如有很多专门做量化交易的公司,他拥有数字货币主要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所以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获利。
  3. 以投资为目的,比如Token 基金,Token基金会计记帐是个难题,因为Token不是现金。Token基金融的是币,那怎么计量收益率呢?这也是一个大难点。Token 基金投入到区块链项目得到项目方的币,是以投资为目的而持有的。

我想最深入的跟大家讲一讲以挖矿产生的cryptocurrency怎么进行会计计量

大家知道这个 cryptocurrency 不是单一实体控制的,不代表对实体的权益,它也不像金融资产建立在合约基础上,我们对金融资产的规定是指你有对手方,比如理财产品把钱放在银行,银行是有责任把钱还给你的。

但是 cryptocurrency 没有对手方。

  • 它也不是现金,因为现金是需要有主权背书的,数字货币没有主权背书。
  • 它也不是现金等价物,因为现金等价物的价值波动不会太大,持有数字货币的人一定不知道几天以后的价值,因为价格的波动太大。

现在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那么难?会计师事务所不好公开发言到底怎么记帐,但是有很多业务需求。

现在实践中普遍记为无形资产,但是会计师事务所也会认为有好几种可以选择的方式,但是却没有可以依赖的准则,所以实践领先于监管。

无形资产初始成本以挖矿产生收入时的币价为准,以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价格下跌会做减值。

一个拥有很多币的公司在报表日是可以反映它所有数字货币在当天的公允价值。

挖矿是有成本的,但是不像一般的制造企业那样生产产品时付出的人工费、机器折旧、水电费可以计入资产,挖矿的成本都计为费用。

无形资产计为cryptocurrency有很多争议,我们所谓的资产一定要带来长期的未来的现金收益,比如一个厂房、一个设备、一个办公楼,一定期望你拥有它的时候能够产生未来的收益和利润,但是持有cryptocurrency 没有这个目的,更多的是价值的储存,你并不期望拥有它而带来未来很多现金收益。

所以虽然计入资产,但是实际跟我们普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又有所不同。

我们知道资产按照流动性列表的,流动性最好的资产列在最上面,最不好的列在最下面,那无形资产一般都列在最下面,因为是长期的不流动资产,但是cryptocurrency流动性很高,你是可以随时卖掉的,所以现在列表位置实际在现金的下面。

计入无形资产的一大难点是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反映持有数字货币的公司的流动性,大家知道一个公司如果拥有很多数字货币,它的现金流状况比较好,因为可以随时卖掉数字货币,但是当无形资产被售卖时,现金流入计入了投资活动现金流。

所以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衡量一个持有数字货币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赚取现金的能力。

还有的难点是减值该怎么做,当市场价格远远低于帐面价格时必须计减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太大,无形资产来计量价格波动大的资产实际上是有问题的。

一般股权基金算现金收益率很好算,比如七年以后收益率多少,但是算Token基金的收益率涉及到如何管理募集的数字货币以及收到的Token何时转为法币的管理策略。

基金投出去的是以太坊,拿回来Token应该转为以太坊,还是变成USDT或存为现金?

转换方式的管理都会影响收益率的计算,很多公司按照以太坊来算盈利,但是按照现金算是亏了,所以Token基金收益计量标准现在也没有统一的规范。

总的来说,很多财税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会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比如给员工以Token形式发薪酬价格怎么定,员工如何缴税,项目方自己留存的Token怎么计量,空投怎么计量等等。

这个领域的发展离不开监管,没有规则制度的设计,实践者也是无所适从。

现阶段税务师和律师给出了适应现阶段规范要求的建议,但是我相信规则制度的搭建和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对这个领域的健康发展有长足的作用。

谢谢大家!

近日,由数字资产存储与管理服务平台公司Cobo举办的2018 数字资产安全高峰论坛在京举办,围绕 “区块链领域安全形势” 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清华经管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罗玫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题目为《加密货币的金融、财务困境》的演讲。演讲主要内容是在金融、会计的现有框架理解分析加密货币的发展。

神吐槽:

个人看法还是以币本位计算的方式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比特币作为锚定物,未来应该是这样的。

专家应该不会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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