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男和花粥什么关系?
花粥的《出山》说的其实是在说她的好友王胜男。
花粥希望更多人听到这首歌。她认为王胜男的声音应该被人听到,也值得被人听到,所以她希望王胜男可以“出山”了。
王胜男也是创作型的歌手,从小对音乐有着热爱之情,也展现了优越的音乐天赋。
13岁就开始作词作曲,18岁签约,19岁发表个人专辑。
这样的人生,不是每个人都“学”得来的,然而王胜男却没有大紫大红。
花粥让王胜男一起演唱这首歌,也是基于好友见面之后“突发灵感”,当时花粥去找王胜男,相谈甚欢之后,花粥想要在离开之前跟王胜男一起赶完这首歌的录制。
王胜男在《出山》中的演唱也令听众“耳前一亮”。
《出山》这首歌很轻快,花粥和王胜男慵懒的声音更是让人感受到了“信步而行”之感。虽然散漫,但是听众就是乐意听。甚至单曲循环出不来。
《出山》侵权原曲的使用权
@JKAI杰凯:
置顶近十多年来,国内的流行音乐产业普遍只把人声部分的旋律定义为流行歌曲里面的作曲。大部分作品只对词和曲进行版权注册,这其实是很误导人的。王胜男也和许多国人一样分不清楚什么是什么… 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人声演唱的旋律是有版权保护的曲,除去了人声剩下来的都是没有版权的编曲,可以为所欲为。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在贝多芬的钢琴曲旋律上哼出歌词录一首歌,贝多芬是不是就被定义为编曲而不是原作曲了呢?
从音乐作品性质的角度出发Beat这个东西在我们北美是一个独立的Original Composition(原创曲),它不是为某一首歌去特别定制的Arrangement(编曲)。它的用途是方便那些自己不会编曲的歌手在旋律走向,听感,和情绪都已经大致形成了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二次创作。在录制Vocal,后期Post Production,混音Mixing,母带Mastering之后成为合同里面所写到的 “a full song”(可以发行的一首成品歌曲)。所以他是原作曲人Composer,而不是编曲人Arranger 或制作人Producer。编曲人和制作人是技术活,是工作,是拿工资的!虽然也存在一定的创作元素,但在工业化流水线里这个环节不会去注册版权成为独立的艺术表达形式。可是纯音乐原创曲却是独立的艺术作品。它有Copyright,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Super Love》被二创为《出山》以后,如果除去人声就可以被定义为一个 instrumental(伴奏),但它和最初的Original Composition(原创曲)本是同一个东西。所以租赁合同里面才很清楚的写了租用者没有Publish伴奏的权利。
- 这首歌的原曲作者为BachBeats。
- 一开始做这个视频的时候真的是不知道,也对原作者BachBeats表示支持。
- 谢谢B站同学们的好心提醒,爱你们么么哒。
引用一下BachBeats的原文:
因花粥未经授权擅自发行《Super Love》伴奏,并且遗漏/删改作品原作曲人署名,对原作BachBeats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现由本公司CZ杰诺文化传媒受托代为处理维权事项。
全网每一个非营利性翻唱视频/音频均对BachBeats造成$39.99的损失。
全网每一次营利性翻唱/直播/视频均对BachBeats造成$49.99的损失。
全国所有收录《出山》歌曲的KTV均对BachBeats造成$99.99的损失。
所有没有署名BachBeats的MV,****台播放,短视频,商演,均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