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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讨论永久产权,他想表达些什么?关于永久产权的思考_Moneyness 研究院

毫无疑问,作为自由市场的信奉者,BM 主张了私有产权对于任何社区和经济体的必要性。

然而,在产权的来源、分配以及永久产权的问题上,BM 提出了很多有意思的观点。

  • 任何一个试图构建大型去中心化生态的系统,如果没有治理好这三个问题,可能导致失衡的架构和低效的经济。
  • 他还提出,产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基于社区的规则不断演化。
  • BM 通过对“被遗弃财产”的探讨,提出永久产权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案。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或面临战争(对社区破坏)的风险。同时,数字资产的持有者应该承担保护、声明自己财产的责任。

产权的概念在自由至上主义的社区里根深蒂固,同时也是加密货币最大的卖点之一。我们所处的世界里,政府随时可以拿走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新的法律、税收、监管以及对我们自由新的限制。这样的现状从未征得我们的同意,而是与生俱来。

在我寻求自由市场(非暴力)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全部生命、自由、财产和正义时,我不得不对所有问题提出质疑,甚至包括财产的定义。

财产的来源是什么?财产如何分配?何时可以转让?

财产是一个简单的理念 - “这个东西属于我”,然而,人们对理念的解读不尽相同。当两个人提出相互矛盾的声明时,财产的定义和分配便有了冲突点。两人不可能都正确。

两个人同时到达一个岛屿,并分别声称岛屿属于自己。那么岛屿究竟是谁的?如何划分?能否通过客观的谁“是”谁“非”来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结果,“妥协与和平”或者“不妥协与战争”:

  • 如果和解对双方都有益,那么他们就会选择和解;
  • 如果战争对任何一方有益,那么战争就不可避免。

如果双方都达成一致,那么这个岛屿的产权来源将会是和平条约 - “这块归我”和“那块归你”。只要双方保持一致,那么和平就会延续。一旦一方发现“战争”对其有利,那么所有产权将不复存在,需要谈判新的和平条约。

从此可见,产权并非是绝对的、永久的自然存在。

总是需要通过谈判实现,达到任何一方都不处于太大优势或劣势。

很显然,快饿死的的人并不会关心富人对于其多余食物的权利,同样,除了出于同情,一个有权势的人没有必要与一个羸弱的人进行谈判。

在适当的协调下,群众集体会比个别的富人强大很多。富人只有一直得到群众的同意,才能保持其特权地位。群众通常会表示同意,只要他们得到所需的东西,并认为规则是公平的。

换个角度说,只要战争的代价高于他们希望实现的利益,群众就会忍受不公平的对待。而随着不公平的继续,“战争的代价”与其希望实现的利益相比就会越来越小,最终当人们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时候,就会义无反顾地发动社会革命,重置产权。

这对于区块链社区建立宪法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我们在定义权利和预期的时候需要很谨慎。

如果权利的定义十分死板,缺乏灵活性可能会导致冲突。另一方面,如果无法定义一个可预测的环境,那么人们就会感到不安。

任何社区管理的目标都是实现以下的方式来管理财产权:

  1. 没有人变得过于强大(能够超越规则)
  2. 稳定的、可预测的规则。
  3. 仔细沟通规则以防止相互冲突的预期。

管理预期的一部分是明确共识的过程和潜在结果。

过程越明确,实施越可预测,每个参与者会越觉得安全。任何过程都必须制衡,防止系统性操纵将权力落入不负责的少数人手中。

任何加入社区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预期 - 他们的权利由其认同的社区所决定,否则他们的期望将会落空。

这就像有人租房子,然后认为房子是属于他们的。当租期结束被赶出来的时候,他们会不高兴且也许声称:“但是这是我的房子!”

当你加入一个社区的时候,你必须准确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期望,否则将来的冲突不可避免。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社区应该如何管理产权。

产权该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

作为个体,我们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人不要插手。我们可以达成一个和平条约 - 长时间有效的绝对财产。前提是所有产权都事先分配好、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一个可预测的、稳定规则。

也就是说,我们还必须有一个体系可以纠正未经授权的财产转移,无论是盗窃还是违约该系统必须能够抵抗主观和模棱两可的情况。

因此,我们事先同意争议可以通过明确的流程来解决,而且这个过程的结果可能是财产的重新分配。只要流程具有适当的制衡措施以防止破坏,每个人都可以是安全的。

这给我们留下了最后一个边缘案例:被遗弃的财产,即无法找到所有者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只要对财产提出争执也许就可以默认获得财产。

  • 会有人与被“遗弃”财产的所有者发生争执吗?
  • 如果无人积极声明,那么所有人继续尊重这个“财产”是否合理?

被遗弃的财产就像是一个资源丰富的邻国,其全部人口突然死亡。

  • 世界上其他地区是否对逝去人们的财产保持“尊重”?
  • 因何与逝去的人保持“和平”?

显然,死人无法发动战争。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不声明遗弃财产的唯一原因是原拥有者可能在未来会出现,发现自己的财产权被没收而发动战争。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拥有者出现的可能性会越来越低。

因此社区有三个选项:

  1. 允许资源浪费。
  2. 冒原拥有者发动战争的风险。
  3. 将产权暂定,视情况而定。

第一个选项不必要地拒绝了这个资源对社会上其他人的好处。

第二个选择让每个人都承担不确定性和战争的风险。

最后一个选项要求财产所有者付出维护财产的最低成本。

实际上,所有三种选项都有维护财产的成本,前两种情况将维护的成本置于了社区,最后一种置于了所有者身上。

在我看来,维持私人财产的成本应该归于财产的所有者。所有者维护财产的成本是很低而且固定的。只需要保持“说些什么”就可以。而社区的机会成本可能是无限的。

如果产权是一项和平条约,明智的谈判者会希望保持灵活性而不冒战争的风险,不明智的谈判者会抱有极端思维,一旦事与愿违便会发动战争。

你怎么看?

MRI 点评

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十分重要,几乎所有经济行为都围绕着产权展开并受到其影响和约束,EOS作为基于区块链的一个特别经济体,确立明确的产权制度对其链上治理、社区共识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从全文来看,BM对产权的理解和设计相当先进,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更深探讨。

“两个人同时到达一个岛屿,并分别声称岛屿属于自己。那么岛屿究竟是谁的?如何划分?能否通过客观的谁“是”谁“非”来判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结果,“妥协与和平”或者“不妥协与战争”。如果和解对双方都有益,那么他们就会选择和解;如果战争对任何一方有益,那么战争就不可避免。”

BM 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表述了无主物向有主物(确立产权)的过程。两人同时发现岛屿,判定岛屿归属的规则是什么呢?

和平和战争代表着两种规则:市场规则和暴力规则。

市场规则

最简单的市场规则便是先占先得原则,承认最先发现者拥有其所有权,这是古老但是直至今天仍然有效的原则,国际法上,国家先占无主地以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

在双方同时声明的情况下,先占原则看似无法适用,但是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先占某个地点作为重新判定依据。或者抛掷硬币决定和二分而治(两者预期收益都为岛屿价值的1/2)。

暴力规则

则是直接击败对方,或者撕毁协议,将岛屿据为己有。暴力规则表面上可以建立所有权,但实际上是破坏所有权的,暴力规则的运用会导致所有权不稳定。

社区治理

正如 BM 结尾所言 “明智的谈判者会希望保持灵活性而不冒战争的风险,不明智的谈判者会抱有极端思维,一旦事与愿违便会发动战争。”

今天分叉一下,明天再分叉一下,社区参与者为了不同利益争吵斗争,哪里还有网络效应和经济效率可言?

并且MRI认为,基于代码治理的逻辑可能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代码并不是治理区块链的唯一法则,底层社区的“链下治理”结构设计应该被特别重视。

社区治理层面的共识是对代码层契约的补充,BM的设计思路是通过DPOS制度引入代理人提高达成共识的效率,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可能会面临中心化“财阀统治”的风险和非难。

遗弃资产的所有权问题

“在我看来,维持私人财产的成本应该归于财产的所有者。所有者维护财产的成本是很低而且固定的。只需要保持“说些什么”就可以。而社区的机会成本可能是无限的。”

这是 BM 在讨论被遗弃资产的所有权问题,很容易可以和最近的 EOS 映射联系起来。根据EOSCountdown,快照确认了大约98.5%的EOS代币,但这也意味着有价值上亿的 EOS 没有成功完成映射,这部分资产成为了无效的遗弃资产。

作为这些资产的所有者,是否可以要求 EOS 社区进行“补偿”甚至以“战争(恶意破坏社区、分叉)”相威胁呢?

遗弃资产的问题在比特币上体现也很明显,纽约的一家分析公司Chainalysis 研究发现,高达379万比特币可能永远丢失了,这意味着1/6的比特币都因为用户忘记密码或是所有者死亡而沉睡在地址里。

在 BM 看来,资产的所有者应该承担维持其自身资产的成本,无论是进行映射还是对自己的资产保持声明,如果资产被认定为无人认领,那么社区将不承担成本并且可以视情况重新分配其产权。通俗来说,“管好自己的币,丢了社区有权处置。不服这个规则,别加入”。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哈罗德·德姆塞茨曾在关于产权的理论的研究中提到:

“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

由BM的这篇博客看来,他亦清晰的理解到产权是一个社区中治理人与人之间交易和预期的工具。 如何发挥产权导引人们实现最大化的激励,这是每一个去中心化生态的设计者都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BM (网名ByteMaster,全名Daniel larimer),迄今最大ICO项目EOS之父,一位天才程序员,一位备受争议的企业家,对产权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考。

他于2018年6月6日,发布长篇博文 - 《关于永久产权的思考》。从全文来看,BM对产权的理解和设计相当先进,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更深探讨。

MRI研究院(Moneyness Research Institute)今天带大家精读一下BM的这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s://medium.com/@bytemaster/thoughts-on-perpetual-property-rights-b8c7f5bf4221

原标题:《Thoughts on Perpetual Property Rights》

翻译/点评/编辑:潘超、江金泽

BM讨论永久产权,他想表达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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