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投资都是传销,越早进入越有利
传销和营销是一回事吗?不是,虽然都是把产品卖给更多的人,这是共性。
早期传销比如说卖保健品返利等等,说有价值然后吸引人入场,营销也是这样啊,你拉存款是不是拉人头,人头代表资金啊,你销售产品找下游经销商是不是也是有点类似传销,这个过程一般叫营销。
但传销的突出特点是:层级性,这就决定了,该体系下,越早进入越有利,越晚进入越接盘。
如果仅仅看这张图,你会被误导,认为每人发展两个及以上下线才是传销。我个人理解是,不去扣概念,那么所有的投资品或多或少的都有传销的影子。
比如,买股票,我们用各种模型论证说企业估值,其实不过是构建一个逻辑,让买卖该股票的人认同其观点,传销思想,然后拉高出货,割韭菜,走人。
买黄金,固然黄金有稀缺性等各种现实价值,你越早进入,你承受的风险越小,后面的人为你买单。
房子,这代人不接盘,下代人接盘,你之所以发了,是因为你投资房子较早而已,然后思想传销的人多了,形成共识,都买房子,你把房子涨价的理念传播给越多的人,越多的人认同你的观点,买方力量加强,房价上涨。然后割人。
以上是粗话,就一个我个人的认知,一切投资都是传销,只是程度轻微不同而已,只是用于投机的物品标的不同而已,有些有实际价值,有些没有。
e租宝囤积了全球90%的铟,这是制造飞机发动机的稀缺金属,你能说铟没有价值?有X背过书,崩了,就是非法集资。
法律要保护大多数人,如果反过来说,如果投资者能对市场有着清晰的认知,以一个对自我负责任的态度去思考这种模式是不是骗人的,你肯定知道不可持久,肯定崩盘,你能做的是最早进入,或者晚了不进入。这是你的选择。
FOMO类的游戏是进化版ICO
当年的ICO出现时,公信宝、量子链募集代币时,没有人认为ICO多厉害,等到上线40倍后,惊呆了,形成共识。有一种可能是,FOMO这种进化版ICO,人们对于FOMO=ICO的认识还停留在当年的公信宝之前对ICO的认识阶段一样,未能清醒认识到。
因为ICO就是制作一个白皮书,早期内幕者有渠道的先进场,然后许诺一个空气的东西,大V来吹,洗脑,形成傻逼共识,大家都认为该ICO有价值时,上平台,大家来接盘,早期投资者走人。这本质就是传销。还是越早进入越有利!
FOMO我们刚开始觉得他是赌博,再仔细想,他不是赌博,赌博只是他的一个工具,Fomo利用赌博在吸引资金。怎么吸引的?模式牛逼,早期先知先觉的入场,大V来传播理念,韭菜来接盘。还是越早进入越有利!你邀请的人越多,分红越多,后期资金过来接盘的越多,早期占坑的人越赚。传销的特点无疑。
但我想说的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ICO已经进化到2.0版,如果说去年的ICO还是诺基亚,FOMO类的项目就是苹果手机,手机的本质没变,通讯的功能没变。
- ICO早鸟阶段的人相当于早期买F3D或者P3D的人。
- ICO上平台阶段相当于晚期买F3D和P3D的人。
- ICO募集代币,FOMO也是募集代币。
- ICO募集的资金供团队运营。
- FOMO募集的资金供团队继续开发,推动区块链思想发展。
- ICO平台收上币费,FOMO团队收提成。
- ICO高位拉盘砸盘套韭菜,Fomo早期玩家离场割韭菜。
Fomo就是ICO,毫无价值,唯一的共性是二者都是财富再分配的工具,和实现形式。
FOMO在法律意义上是传销吗?
为什么我今天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我今天推荐了Snow,一个仿照P3D最有模样的一个游戏,但其分销机制就是层级分销,三级分销,就是我邀请你,你邀请他,我吃你的投资比例,还吃他的投资比例,这是传销最显著的特点,却是我觉得Snow最靓丽的一点,就是通过邀请推荐,其存在拉人头是指数级进场的可能。
不过Snow资金池145eth我就推了,到现在800eth资金池,我邀请费才0.15个ETH,不是搞笑么?人家大V都怎么养成的。
有朋友让我推广一个项目(有偿推广我一个也没推过,一次文案也不接的),自己推的都是我自己研究认为可行的,包括满币,自己也被全仓被坑了,这只能说我分析得不好。之所以说这个是因为有人让我推其项目,给我很高的分红,拒绝得理由就是模式没什么创新性,没有亮点,没有我看得到的可持续的逻辑的存在可能,仅仅依靠大V来推广,本质还是传销割韭菜。
不推后,朋友很真诚的说,Snow你也敢推,三级分销,典型的传销啊,犯法的。吓了劳资尿了一裤子,立马想删了,然后赶紧查查法律概念,学习法律知识,没仔细看,看完后我认为这个严格意义上不是传销,但是传销组织,因为财物的投入才是传销,我不觉得ETH是物,或者说ETH在法律意义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一个不是法律实体的东西,你能按法律来定义吗?
所以,FOMO本质上肯定是传销,因为一切投资皆传销;法律上估计不是,无主体资格。懂法的可以给我普及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