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本质是制造一种幻觉,就如同古代的巫史统治是靠一种天命幻觉,当代奢侈消费是靠一种符号幻觉,古今宗教体验是靠一种天堂幻觉,都不是真实的,却都是人之意义感的来源。
幻觉一部分是靠想象构建,因此你可能在生活中会“一见钟情”,也可能只看见偶像照片就能“爱上”,成为追星的粉丝。大凡容易沉浸想象的,往往属于“痴狂型”,入戏快也入戏深,刻奇也是这种容易沉浸想象的产物。
更多的幻觉是来自互动和仪式,如同宗教通过仪式而神圣,军队通过仪式而肃穆,婚礼通过仪式而庄重浪漫,人总是通过各种仪式来制造需要的幻觉。
仪式,是一种你明明知道是“表演”的行为,却能带来神奇的催眠效果。
所以用好仪式,是制造幻觉的不二法门。
一场海上烟火,一顿烛光晚餐,一份惊喜礼物,或积攒制造会心、温暖、戏谑的瞬间时刻,这样的仪式瞬间累积越多,幻觉会越坚固,爱意也更浓烈(当然新鲜感是遵循边际递减效应的,新鲜感递减,但幻象资产递增,可以对爱感损耗有对冲作用)。其实人本身的品质不会随这种仪式的多寡而增减,但外力的仪式幻觉却增进了恋人间爱意浓度,仪式之妙,就在此间。
仪式之难,在于度,过火或不够,都会出戏,出戏就会尴尬而败兴,类似一场暴露马脚的魔术表演。令人自然而然的入戏,需要靠炉火纯青的分寸拿捏,在沉浸和尺度之间掌握均衡,像成功的平衡木表演,既牵动心弦又要平稳落地,而过程中层叠累加的幻象瞬间,则凝固了的爱之幻梦的框架,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分寸感强的人往往恋爱更成功。
所以仔细想想,每一个恋爱达人,其实都是一种变相的当代巫师,引你进入仪式,共享幻觉。
那么没有那些仪式,又灵魂相契的爱侣怎么解释?这种简称聊得来,两人因频率对位、趣味相投而互相吸引,靠的又是什么?交流,语言。
其实交流、语言、讲故事,都是一种仪式,一种催眠,尤其是讲对频率的故事,是一种更好的致幻催眠,应当说,讲故事是从巫术到宗教、从政治到艺术、从销售到生活,覆盖人类存在的方方面面的、通用的致幻催眠仪式,是生存刚需,也是社会运行动力,恋爱当然也不例外。
因此用讲对故事构建的幻象,是最坚固的吸引叙事,你对一个人的欣赏,本质是对他叙事的欣赏,当他的行为越符合他的叙事,戏就越深入,幻觉渐渐就成为一种真实的诗意,幻像就从虚构照进现实,成为一种兑现的事实。
就像国家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却能通过共同想象变成政治实体,那么恋爱就是通过各类仪式致幻,从而让幻觉走进现实。
于是,仪式-幻觉-意义循环,构成了人生之况味。意识到是幻觉,是一种清醒;善于制造幻觉,是一种艺术;享受幻觉,又能超越幻觉,才大概能够称之为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