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争斗的重头戏之一,便是对韩国检察系统的改革。从某种程度上看,文总统在这一争斗中似乎取得了一定胜利。
但这次朴女士的出山,似乎又使得文总统的前途蒙上了阴影。
想必读者们对这些也颇为好奇。今天,老何便为各位读者们进行解析。
在介绍个中缘由之前,老何首先要为读者们讲解一下韩国的司法制度,为读者们进一步理解相关事实打好背景知识上的基础。
在一篇已经被消失的《捕头》文中,老何便强调过维持秩序的机关意义重要,力量强大。作出良好的制度设计对其进行制衡,避免力量滥用,是全世界的现代国家必须完成的课题。
第一种制衡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将一般越轨事务和严重越轨事务分别交给两个主体处理。前者由盾牌局负责,后者由刑部负责。
第二种制衡模式以中国为代表,是将这两类事务同时交给一个主体负责,但对严重越轨行为处理的环节进行切割,由公共安全、检察院、大理寺、刑部分别负责侦查(查人、抓人)、公诉(告人)、审判(审人)和执行(关人)。
但在韩国,检察院一体处理除审判外的一切严重越轨行为事务。因此,检察官有权决定是否立案(是否查人、抓人)、公诉(告人),并对负责侦查(抓人、查人)的盾牌人员享有指挥权。
用人话来说,重大越轨案件如果发生在韩国,查不查,查谁,怎么查;查完告不告,怎么告都是检察院的检察官说了算。
看到这里,读者们大概就能理解韩国电影里,那些检察官牛哄哄的原因了。因为制衡不足,韩国检察院甚至有能力折腾自家总统。
一方面,抓手越少越集中越好掌控;另一方面,集中而畸形的抓手往往也因为德不配位而更加依赖美国爸爸的支持——这也是美国在很多地方撺掇乱子之后,喜欢扶持专断者的原因。
明白了这一点,读者们便可以理解许多韩国总统多年以来改革这一怪胎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的原因了。
文总统在多名亲信被拉下马后,终于艰难推动通过了一系列法案,一方面提升了盾牌的地位,使检察院和盾牌的关系从上下级变成平级;另一方面设立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将检察院查领导的相应权限和力量剥离。
从某种程度上看,文总统成功了。
然而,这一行为的本质,便是在斗美国的抓手。他的结局自然是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可好在,那些甘当走狗维护美国利益的人也会被民众斗倒。他们也不会有好下场。
说到底,双方都不会有好下场。
毕竟,美国连一些国家的死活都不在乎,又何尝会在乎小国首脑的死活?
老何之所以要加“某种程度”这一定语,是因为文总统仍然没有改变韩国是美国附属国的事实。这样治标,无论是对他本人未来的处境,还是对韩国未来的发展都不会产生颠覆性变革。
朴女士背主亲华,那就把她打掉。文在寅斗财阀,变“祖宗之法”,那就把朴女士放出来分他选票,为未来打掉他做铺垫。
看清了这些,读者们便可以进一步理解当年追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伟人们的深谋远虑,以及《决议》中那句“根本社会条件”背后的一字千钧。
独立自主,何其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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