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缘由。
无论是之前对个人破产立法的搁置,还是如今放开相关立法和实践,背后必然有原因。今天,何主任这就为各位读者讲解背后的缘由。
在讲解内容前,何主任首先为读者们介绍一下破产制度的内容。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并免除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剩余债务的制度。
用人话来说,破产之后的市场主体可以免除无力清偿的债务。
作为舶来品,破产制度天生带有“有限责任”的特点。但在个人层面,中华文化的传统一向是无限责任,“欠债还钱、父债子还”这话几千年来都被人们口口相传,被视为天经地义。
要求债权人接受个人破产,且不说难度,关键在于陌生。
人们在生活中借的钱,往往来自亲朋好友,往往来自最普通的老百姓。个人破产这一陌生概念,一旦成为赖除债务的借口,往往会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利器,使得债权人血本无归。
这就叫做信息不对称,也叫作不教而诛是为虐。
举个例子,大学生二狗通晓个人破产规则,可他的年老的三姑和乡下的四舅根本不知道这是啥。二狗借了他们的棺材本并花光了,然后申请个人破产,三姑四舅恐怕就得上吊了。
三姑四舅才是这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和认知能力的真实体现,为了保护他们,立法者有意拖延了破产制度的建立。
这和交通事故中对行人的长期偏袒有异曲同工之妙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期偏袒行人。即使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上违反交规的行人,也往往要承担很大的赔偿责任。
这背后的原因和个人破产类似。
长期以来,总有为数不少的老人、农民等,别说交通法规了,连“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过马路”的常识都不懂。
如果真按照过错责任的法律原则要求他们责任自负,实在太残忍了。
因此,在立法、执法领域,一些存在了多年的“不完善”现象,背后都有着照顾普通人的苦衷,这正是我们与法有关的机关都冠有“人民”二字的原因。
这些都需要时间化解。如今,随着教育水平慢慢上来,交规科普慢慢深化,城市化慢慢推进,“偏袒行人”的做法也正慢慢降温。
可相比于交通领域立法执法的缓慢推进,个人破产似乎来得更快了一点。有关这点,大家可以关注一下这则消息:
作为历史上的先驱之地,深圳一方面拥有先行示范区的定位和地位,另一方面居民平均年龄低,且崇尚创业创新,更能接受个人破产这一事物。
因此,深圳成为了个人破产的试点城市。
总之,破产法将来一定会在全国普及。读者们在生活中向亲朋好友借出钱款时一定要多加留心。到那个时候,国家已经默认你了解破产为何物了。
正如行人违反交规,闯了红灯被车撞,就无法那么理所应当地索要赔偿一样。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连个人破产法都加速而至了,大家要对现在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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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留言
大米先生
93
主任 三连是不是已经确定了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252
不然呢。
聿春
175
主任都表达得这么直接了,看来经济形势确实……
曹SIR
57
这个时候从体制内辞职是不是非常不值当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139
嗯。
不到万不得已,或者十分有把握,最好留在体制内。
周新政
135
反过来说,个人的信用值越来越有价值了
Prsei
68
我觉得应该是这项原则:借钱等于送钱给人家。不还是应该的,还了算你走运中奖。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114
愿意借钱,愿意还钱,
在今天都算可贵了。
躺平的肥各布
111
懂了,没事别乱借钱给别人……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103
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受益惟谦
57
古人云:痴人当保,傻子借钱!诚不我欺矣!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71
救急不救穷。
西尔巴兹·雷利
25
我觉得还有一点也很重要,之前有过一段时间互金泛滥,搞的好多人上了征信黑名单也酿出了不少悲剧,现在有这个个人破产也能就回一点人。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57
真正人数暴涨还是在疫情之后。
梁涛
56
真真是凛冬将至啊,百姓不易国家不易啊,期待人造太阳之类的尽快问世,只有一波强有力的增量才能真正推动共同富裕。
邓邓
53
在对相关的逃避行为未有足够配套的有效惩戒手段,措施时,是否不应该走的太快?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41
所以目前仍然在试点,并没有全面铺开
云雀
51
主任最近高产读者有福
Idealist
31
想起那句话——中国人总是被他们中最勇敢的人保护的很好——但人总要长大…
寄居蟹Bernie
10
这个首例个人破产案,还是会定期按期偿还债务。
三法司正道办
(作者)
15
一段时间会这样。
过了期间后就一笔勾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