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8 月 31 日晚,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妇科诊所内,83 岁的妇产科医生 Jasbir Ahluwalia 仍忙碌在手术台前,操作着一台又一台的堕胎手术。
悬挂在诊所门口的标语“Abortion is legal, our clinic is open!(堕胎是合法的,我们的诊所还在营业!)”在一束束车灯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抢眼,这些车主不都是来接送病人的亲友,还有不少是反堕胎人士,他们共同守在外面,抱着不同的期待。
最终,午夜钟声敲响,Ahluwalia 团队在反堕胎人士的欢呼声中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单日共完成 67 台堕胎手术。
德州“反堕胎法案”正式生效了。
9 月 1 日上午,Ahluwalia 再回到诊所时,情况已和前一夜完全不同,“大家谨慎地检测着寥寥无几的病人,然后不得不送走了其中几位,很快整个诊所都空了”。
“医生不能给想要堕胎的女性做手术,这是谁决定的,不是医疗委员会,是政客。那这里是美国还是非洲还是什么鬼地方?”Ahluwalia 接受采访时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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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严反堕胎法案 SB8
今年五月,德州参议院通过了德州第八号法案(SB8),规定孕妇怀孕满 6 周后禁止堕胎,自九月起生效。
之后的五个月里,SB8 在全美乃至全球招致巨大争议,支持派和反对派各执一词,唯一能达成的共识是:SB8 是全美最严反堕胎法。
SB8 对强奸或乱伦导致的怀孕也不存在豁免,唯一豁免是“妊娠危及孕妇生命或对主要身体机能造成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害”。
“但这些都是非常极端的例外,根本没有涵盖孕妇可能面临的所有危险情况”,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负责人 Jennifer Villavicencio 博士在采访中表示。
Villavicencio 博士还说,
“按照医学定义,当一名女性发现自己没来月经并被认定为怀孕时,她已经怀孕 4 周了。在现实中,怀孕满 6 周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也是极有可能,且非常普遍的情况。”
而根据过往的统计,德州有 85% 的女性都是在怀孕 6 周后才接受堕胎手术的。
配合 SB8,德州政府还出台了一个举报机制,授权公民起诉任何“执行堕胎和协助或教唆女性堕胎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陪伴孕妇堕胎的亲友,接送孕妇去堕胎的出租车司机。一旦起诉成功,原告可获得由被告支付的至少 1 万美元的奖金,起诉失败,原告也不承担任何的损失和责任。
SB8 不对孕妇本人进行惩罚的机制,被视为是为了绕开美国宪法对女性堕胎权的保护,通过惩罚女性周围的人,达到反堕胎的目的。
在德州之前,美国曾有 12 个州试图将堕胎禁令卡在第 6 周,并取名“心跳法案”,称胚胎从第 6 周起有了心跳。不过这些法案都在生效前就被高级法院拦下了。
“心跳”的说法也普遍被医学专家认为是“不科学、不准确的”。虽然胚胎满 6 周时开始能被超声波检测到,但“超声波检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心跳。它是由电流活动引起的,实际心脏瓣膜尚未形成,有声音不表示胚胎会活下来。”
先例在前,支持堕胎人士一度以为 SB8 也会在生效前被拦下,但一晃五个月过去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 1 号晚才给出裁决,以 5:4 的结果拒绝废除 SB8。
随后,德州堕胎举报网站因受到大量有关州长堕胎的假举报而瘫痪。
民间抗议 SB8 活动持续了一整个月。仅 10 月 2 号,全美五十州,单日就爆发了六百余场游行,共十余万人参加。游行中有一类标语格外显眼:
“我从我妈那里继承了这块牌子”
“我不敢相信我八十了又要为了这件事出来游行”
女性和胎儿,选择与权利
实际上,美国赋予公民堕胎权才不过五十年的时间。
1973 年,著名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判决结果,明确了女性堕胎权受到宪法保护,而且这个案子就发生在德州。
当时的大背景是,避孕药等避孕设施被发明,堕胎技术也有了提升,美国国内兴起了一波性解放运动,女性有了追求身体自主权的意识。在那之前,美国作为一个基督教徒众多的宗教国家,堕胎普遍被视为违背教义,是一种谋杀胎儿的行为,几乎不受法律认可。
1969 年,德州女服务生珍妮·罗(化名)意外怀孕,被迫将孩子生下后,罗和孩子的生活都陷入了窘境。
后来两位女律师找到罗,提出帮她起诉德州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希望通过她的遭遇推进德州堕胎的合法化。这个官司从地方法院一路打到了联邦高级法院。
1973 年,最高法院以 7:2,认定德州限制女性堕胎的规定违反美国宪法。
大法官哈利·布莱克门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判决依据:
1、胎儿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不能享受所有的公民权;
2、堕胎权是隐私权的重大部分;
3、从医学角度可将孕期分为三个阶段:前三个月胎儿尚未成形,孕妇自由决定堕胎;中间三个月,州政府可限制堕胎程序,但是否堕胎还是由孕妇决定;最后三个月,胎儿有体外生存能力,堕胎对孕妇也有较大风险,禁止堕胎可以具备合理性。
罗诉韦德案结束后,美国各州陆续放开堕胎限制,女性开始拥有了堕胎自由。
但也一度让堕胎医生成了个高危职业,极端保守人士连续杀害了多位堕胎医生,导致国内大量堕胎诊所关停,有些保守州整州都没有一家诊所能做堕胎手术。
那些年坚持致力于为女性提供科学安全的堕胎手术的妇科医生中,有一个人叫 Alan Braid。
Braid 在 1972 年成为了一名实习医生,“在德州医学院,教授说堕胎是女性医疗保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当时的德州,女性很难得到合法的堕胎”。
“实际上你永远无法禁止堕胎,你只是终结了安全的堕胎方式。”
根据当时的官方统计,因生育死亡的女性中,有 17% 是非法堕胎所致的。
五十年的职业生涯中,Braid 说自己面对来到诊所的女性只会问,“你确定要堕胎吗?你是否需要法律或经济援助?”关于对方怎么怀孕了,为什么想堕胎,他从不多问。
“有些病人会主动跟我说,她还在读书,她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她处在一个不健康的关系中,她没有准备好做一个母亲...
...每个月会有几次,她告诉我说因为自己被强奸了。有时,她报警了。更多的时候,她没有。她只是需要这个手术。”
9 月 6 号,SB8 生效后,Braid 为一位怀孕已超过 6 周的女性进行了堕胎,并在事后举报了自己。18 号,华盛顿邮报发表 Braid 的评论文章,他写道:
“我有女儿、孙女和侄女。我坚信堕胎是女性医疗保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不能坐视我们回到 1972 年。”
一个孩子还是一个数字?
美国在堕胎权上争了几十年,也没有形成一边倒的局面。根据 2018 年皮尤研究中心的民调显示,美国有约 40% 的民众认为堕胎应当非法。哪怕以性别、受教育程度作为筛选条件,也有 37% 的女性和 31% 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反对堕胎。
两方的核心分歧,通常被总结为:选择至上(pro choice)vs. 生命至上(pro life)。
但不同州、政党之间的较量,又给堕胎权加了层政治滤镜。
SB8 生效后,拜登火速发表声明,谴责最高法院未将禁令拦下的行为会“造成混乱和恶劣影响”,表示拜登政府“坚定地维护女性堕胎权”。
随后,加州州长连续签署两项保护堕胎服务和孕妇权利的法案,宾州民主党干脆提出对 40 岁以上或已育有 3 孩的男性进行强制绝育。
已逝的美国前大法官金斯伯格谈及堕胎权时曾表示,堕胎权不是隐私权,是女权。
金斯伯格说,
“男女平等的本质是,女性有选择,女性要成为自己人生的决策者,这对于女性的生活和尊严来说至关重要。”
“当政府控制着女性对堕胎的决定权时,她就没有被当做有能力为人生选择负起责任的成年人来对待。”
上周,SB8 在被联邦法院短暂叫停后再次重启,目前仍在生效中。
新一轮的抗议活动中,一块牌子上写着:
“将不被期待或者不健康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你们说的生命至上吗?你们在意的只是一个人头,一个选票,从来不是一个孩子。”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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